根据学校2024-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,现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依照《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(经管学院〔2025〕3号)、《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》(经管学院〔2025〕4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(见附件),做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二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以档案到校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;学业奖学金博士名额以档案到校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博士人数为基数,硕士名额以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。具体名额见附件。
三、评审前公示学院评审细则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,并将评审细则报研究生院(研工部)备案,评审后将评审结果(含评审过程)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再报送相关材料。
四、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(见Q群具体通知)提交时间:
国家奖学金:10月10日(周五)16:00前;
学业奖学金:10月17日(周五)16:00前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5年9月24日